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内资讯>海南:节约1吨标煤奖励600元

海南:节约1吨标煤奖励600元


       从海南省工信厅获悉,新修订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新办法大幅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由原来的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60元提高至600元。
  
  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海南省奖励标准与上海市持平,奖励幅度之大已跃居全国最高。办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调动海南省用能单位节能挖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海南省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除此之外,海南省还大幅提高了节能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据介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支持对象为在海南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7月2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情况

上一篇:山东煤监局迅速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