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于6月6日召开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
抓组织领导。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3〕17号),成立了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级煤管、国土房管、工商等11个部门组成,并落实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产煤区县政府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抓规划实施。出台了《关于做好“十二五”后三年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煤整关办〔2013〕4号),提出了“十二五”全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一次性确定关闭对象、类型、时限,依次分年度实施。2013-2015年关闭100个煤矿,其中2013年关闭40个以上的煤矿,重点关闭安全条件差、资源枯竭、多发和规划布局不合理等九类矿井。
抓政策调控。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3〕278号),继续实行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充分利用当前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经济形势,建立完善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小煤矿主动申请关闭,支持引导大型收购、兼并或整合小煤矿。
抓目标考核。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各产煤区县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现场初步检查验收,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联合复查验收,将煤矿整顿关闭目标任务纳入区县和市级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