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读卖新闻》7月8日报道称,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以此为鉴,面向全国50座核电站制定了新的规章准则,要求核电站实行彻底的安全强化政策。该制度于8日起正式实施。
据报道,7月8日上午,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开始对申请再运转的核电站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查。目前,已有北海道、关西、四国、九州四所电力公司提交了共5座核电站的安全审查申请。据了解,安全审查至少也需花费半年时间,不过一旦通过审查,就表示该核电站有较高的安全保障,预计最快2013年冬季便能重启。而此次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也是肩负着民众的信任,严格进行审查。
据悉,现已提交审查申请的共有10台机组,分别是北海道电力公司的泊核电站1—3号机、关西电力公司的大饭核电站3—4号机和高浜核电站3—4号机、四国电力公司的伊方核电站3号机以及九州电力公司的川内核电站1—2号机。据介绍,与福岛第一核电站使用的沸水型原子炉不同,这些核电站全部都使用加压水型原子炉,并且一旦通过新制度的审查,就可以缓期5年建设在大规模工程中必需的带有过滤器的排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