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进口煤炭对国内市场的巨大冲击,经常去国外的一些煤矿做业务的、北京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业务员张华(化名)告诉记者,“像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这些欠发达的东南亚国家,他们的生活指数低于中国,所以他们的人工成本低于中国。在美国、澳大利亚这些发达国家,受到了页岩气的开发利用,煤炭市场不景气,他们只能低价销售煤炭。”
张华还感慨国内的运输成本较高。还有就是政府税收,“在一些发达国家,一般对煤矿发展实行保护性的税收政策,最重要的优惠体现在一些前期优惠措施方面,包括耗竭补贴、利息扣减、税额减免、亏损后结转条款及税收延交等,并以此来反映税收的时间价值。这些优惠在降低煤矿的有效税赋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由于上述诸多原因,进口煤对国内煤炭行业、企业的冲击还将持续加深。对进口煤,是堵还是疏,不仅是进口煤炭贸易商和国内所思考和担忧的问题,也是政府部门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此前,进口煤贸易已引起了国内煤炭企业的“愤怒”。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他们联合起草了一份限制外煤进口的意见书,呼吁政府控制劣质煤炭进口。
主营进口煤业务的某商贸公司负责人许泽林告诉记者,“在目前煤炭行业整体不好的大背景下,政府到了该出手救市的时候了,对于进口煤的管理,应该提早下手,未雨绸缪。”
今年5月初,国家能源局下发《商品煤质量管理暂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定办法》),拟定对进口煤炭热值不低于4544大卡/千克,灰分不超过25%,含硫量不超过1%,并对进口商设定准入门槛。
一些业内人士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表示,国家能源局出台这一政策旨在“救市”:一方面,《暂行办法》将至少限制20%的煤炭进口;另一方面,国内不少商品煤将被禁止流通,这将抑制国内煤炭市场供应的过快增长,缓解当前供大于求的供需格局,或将扭转持续下滑的态势,帮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
据了解,我国很多进口煤都来自印尼,主要以褐煤为主,属于劣质煤,发热量小、硫分高。但因为价格较低,国内电企愿意采购,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大受热捧,去年2.9亿吨的中,其中的63%直接供应沿海用户。
这也是《暂定办法》遭到贸易商和电厂激烈反对的根本原因。五大电力集团认为该政策不符合市场规律、不利于国民利益,同时对环境保护作用很小,集体向国家发改委表示了异议。
许泽林告诉记者,“《暂行办法》很难平衡各方利益,这不是为了救市,也救不了市。当前国内国外整体煤炭形势不景气,是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加剧,以及煤炭产业发展中深层次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导致的,与商品煤质量无直接关系。”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表示,建议恢复煤炭进口关税,实行煤炭进出口统一税率,并加强煤炭进口管理,设置进口准入制度,以注册资本金、场地、物流条件、配煤能力、授信额度等条件设置煤炭进口商门槛,提高我国煤炭进口主体的集中度,解决煤炭进口主体多而分散的问题,减少煤炭进口的无序竞争,进而规范煤炭进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