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五个阶段,利用两年时间,山西省经信委研究编制的《山西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7月11日正式印发。按照《规划》,到2015年末,山西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将达到1.877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2.235吨标准煤下降16%,按照“十二五”期间,山西省GDP年均增长13%测算,五年节能量为4750万吨标准煤。
山西省作为能源生产大省,也是能源消费大省。山西省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工业是能源消费的主要领域,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9%,其中,煤炭、焦炭、化工、电力、冶金、建材六大主要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3%,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用能也迅速增长,比重呈逐渐上升趋势。《规划》中具体制定了山西省“十二五”期间的各项节能目标:工业方面,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千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2200万吨标准煤,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强度明显下降,主要工业产品如原煤、焦炭、氧化铝、金属镁等主要耗能产品的能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筑方面,《规划》提出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施工阶段执行率大于95%,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000万平方米。交通运输方面,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公共机构方面,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在《规划》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山西省“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完成的三项节能任务,还包括实施千家企业节能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产业培育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能力建设工程等多项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