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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与青岛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近日,连云港港与青岛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港将发挥各自优势,同心协力做大做强港口物流平台,并在原有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货源开发、价格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深化港口业务和转型升级等领域的合作。

  在集装箱业务方面,双方将充分发挥青岛港航线网络优势和连云港港铁水联运优势,本着“上量双赢”原则,支持鲁西南、陇海兰新沿线地区客户利用两港便利条件实现货物快速运输,支持连云港港经青岛港中转集装箱货物的市场开发工作,支持挂靠青岛港的集装箱航线挂靠连云港港,支持经青岛港进出口的集装箱货物经支线驳运至连云港港通过班列发运至陇海兰新沿线地区。

  在推进铁矿石合作方面,充分发挥青岛港董家口40万吨矿石码头和连云港港30万吨矿石码头各自的港口、疏运及腹地优势,联手打造矿石交易物流体系,吸引矿石船舶靠泊,降低客户物流成本,促进国外矿石资源更多地向青岛港和连云港港集聚。

  双方将充分发挥青岛港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先进典型的品牌示范优势,连云港港作为交通运输部低碳试点港和科技示范港的技术先行优势,积极探索转型升级的合作空间。双方将在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低碳、智慧”港口方面深化理念交流,并在岸电技术推广应用、新型能源使用等方面积极寻求合作空间。此外,双方还将积极落实“走出去”战略,抢抓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境外投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契机,互通信息,携手共进。

  据了解,2010年,连云港港就与青岛港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主要在集装箱领域寻求更大合作共赢空间。本次协议是在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双方在港口业务和转型升级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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