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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布去年矿产年检情况

 日前,按照国土资源部下达的相关通知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2012年度全国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情况进行了汇报,并首次实行年检信息网上报备。

  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年检信息,截至2012年底,应当参加年检的矿山95268个,实检94605个,年检率99.3%,比上年度提高了3.3%;抽检18926个,抽检率19.9%;年检不合格矿山4380个,不合格率4.6%。通过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848个,吊销采矿许可证32个,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7640.38万元,罚没款11319.63万元,没收矿石32.5万吨,移交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4起,发现并取缔非法采矿点573处。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等16个省(区、市)年检率达到100%;天津、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重庆等12个省(区、市)实地抽检率达到20%以上。

  年检重点检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采矿权标识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14项内容。2012年度年检结果显示:95268个应检矿山涉及31个省(区、市),其中分列矿山总数前6位的省是贵州、四川、云南、湖南、江西、陕西,约占总数的43%;除建筑用砖瓦石材外,煤炭、铁矿、水泥用石灰岩、金矿、萤石、铅锌、铜矿山分列应检矿山数前7位,约占总数的24%。90404个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86885个矿山设立了采矿权标识牌,81743个矿山提交了储量年报,88931个矿山填报了统计报表。4380个矿山年检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不参加年检、采矿许可证过期且尚未办理延续(注销)手续、不办理未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存在违法开采等。

  随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年检结果,建立健全年检会审制度、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全面推进网上报备工作和深化年检成果的应用,突出“三率”和综合利用监管,提升监管水平,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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