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联合督查工作安排,2013年9月4日—5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第三督查组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赴现场、直接检查的“四不两直”要求,分别对华北区域天津市电力公司、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天津静海热电厂和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突击督查。
第三督查组由电力安全监管司领导和华北电监局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及安全专家组成。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安全司关于开展第二阶段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的要求》,重点督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打非治违”、“三个专项行动”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等情况。
督查组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受检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针对重点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督查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好防洪防汛和迎峰度夏收尾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