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大力实施地煤“阳光采购”工程,通过“五个坚持”让地煤采购更阳光更透明,从而更有效地控制了燃料成本,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供应商审核和评级管理。按照《华电能源地煤“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对供应商进入、评价、退出、价格决策、合同签订、入厂煤验收、结算、总经理存查煤样管理等内容和相关环节做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煤炭供应商评定档案选定供应商、建立以质量完成情况分配合同计划、建立完善的厂内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对合同签订进行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对地煤采购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
坚持落实公示公开。将2013年期间经过资质审批、签订有合同给电厂发运煤炭的地矿供应商信息与“电厂电煤采购计划表”、“地煤采购价格表”、“地煤质数量及结算价格排序”、“地煤采购质量排序”等信息一并进行公开,公开方式包括厂内看板、厂内网络、互联网等方式,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坚持企矿共采共验。鼓励供应商到厂进行共采共验,质量情况全部按天以公示板形式公开,充分体现验收的公开、公平,消除了煤炭供应商的疑虑,取得互信。
坚持信息系统建设。重视燃料信息系统建设,持续完善闭环燃管程序。在华电能源燃料管理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国电南自,基本实现直接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开发的燃料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信息系统资料进行备份,保证随时检查随时提供调阅。
坚持抓好预算和对标。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进行日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盯住入厂标煤单价,将入厂标煤单价预先分解成车板价、运杂费、采购煤炭热值三块分别进行比较,每天统计分析出完成的入厂煤价格,实现按日跟踪本月入厂煤炭价格情况,使入厂煤在价格方面的管理更加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