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产权纠纷一部分由兼并重组本身造成,地方政府替企业做主,代企业交易,在整合中货不对主、并购款流失现象多发,致数年间纠纷不断。另一部分是整合时资产清核环节缺失,原来就存在重大产权争讼的煤矿或煤炭资源,在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并入新公司,埋下“法律地雷”。
西旺村:产权人错位
长治市郊区黄碾镇西旺村西旺煤矿在兼并重组时被整合给山西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货不对主”的典型一例。之前黄碾镇西旺村村民委员会已经提起诉讼,并在2012年2月在长治中院一审部分胜诉。
长治市郊区黄碾镇西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旺煤业”)是西旺村与黄碾镇政府合办的集体煤矿,于2006年8月由原长治市郊区故漳东风煤矿与原西旺村煤矿整合而成,西旺村占股70%,镇政府占股30%,是当时长治市村办煤矿中少数几个符合政策、可以保留的煤矿之一。2008年,西旺煤业公开招标寻找租赁经营者,原来做煤炭运输的本地老板李宏保中标。
2008年6月30日,李宏保与西旺村委、黄碾镇政府签订《煤矿租赁合同》,到2009年,黄碾镇政府收到长治市郊区政府下达的煤矿关停文件,得知煤矿其实早在2008年6月27日山西省政府的晋政办发(2008)60号文件内,已经被列入“政策性关闭煤矿”;2009年5月,西旺煤业和另外三座煤矿一起,被整合为山西煤销三元长治郊区吉祥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西旺煤业被政府下令彻底关停。
西旺煤业的变局就在租赁人李宏保手中发生。李宏保取得租赁经营权后,因政策变化,煤矿一直处于停业、整顿、待产状态,这期间,因煤矿被政策性关闭,政府给予西旺煤业1470万元政策性补偿款和50万元拆除变压器款,该款项由郊区政府给了李宏保。煤矿也在此期间被关闭、整合。
2011年,西旺村委将李宏保和三元吉祥煤业、吉祥的母公司三元煤业告上法庭,黄碾镇政府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西旺村委称:李宏保只是煤矿的一个租赁经营人,煤矿在租赁期间,未经所有人同意,更未经协商、谈判、清算等法定程序即悄无声息地被别人整合,这严重侵犯了西旺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权益。西旺村委要求李宏保和三元公司将原告合法拥有的西旺煤业公司交还给村里,同时要求返还因失去煤矿而一同被侵占的各项集体权益,包括价值493万余元的煤矿固定资产、75.87亩集体土地以及被李宏保领走的1520万元政策性补偿款。第三人黄碾镇政府也表示要求获得原有相应权益。
李宏保和三元煤业的答辩有助于还原当地煤矿重组时的草率与暴烈。李宏保称,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还没有向他移交工商登记手续、相关煤矿证件以及资产清单、煤矿就已经被关闭,所以“交还无从谈起”。李宏保领取的煤矿关停补偿款是从长治市郊区政府领到的,甲方主张这笔款也应该去问郊区政府,或者由郊区政府出具“李宏保错误领取”的证据。三元方称,这次资源整合是政府行为,关闭西旺煤业也是政策性关闭,所以不存在“返还”一说。关停西旺煤业的补偿款,三元已经出资到位,具体如何发放是郊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三元不可能重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