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净削减380万吨、钢铁产能压减756万吨”的目标任务,张家口市将削减煤炭消费及压减钢铁等产能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并明确具体完成时间表。
为推动减煤压钢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制定了严格的核查奖惩机制,每年第四季度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压减钢铁和水泥产能、淘汰燃煤锅炉、取缔外来煤炭洗选、关停小火电机组等现场核查工作,核定各县区任务完成指标。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在余量煤炭指标使用安排时,按照超额完成任务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在余量煤炭指标使用安排时,按照任务差额的双倍予以扣除,或对新上项目审批及节能评估审查实行禁(限)批,直到完成任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