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启动“绿色水电”评价试点,以期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首批选择了石泉县胡家湾、汉中市石门等多座环境和谐、管理规范并具有显著社会功能的电站作为试点。
今年9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选择和培养“绿色水电”试点的有关通知,要求每省选择5—10个项目,开展绿色水电评价试点工作。国家将在电价、税收、投资等方面向获得认证的“绿色水电”倾斜。
“绿色水电”主要针对已运行的水电工程,通过有效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使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确保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处于良好状态,达到相应技术要求。据了解,通过认证的电站电价将高于未认证的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