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低迷的时间窗口,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时机基本成熟,建议贵州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清理收费上。”李岷称,“除国家设立的排污费、资源补偿费、水土保持费、教育附加费、育林基金、残保基金等收费项目外,全省各级设立的涉煤企业各种收费项目应一律取消,同时,分市县核实涉煤收费情况,作为下一步核定收支基数和办理既得利益财力划转的依据。”
“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一直是中国资源税改革所期待的方向。资料显示,“从价计征”的方式能反映煤炭价格变动,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并转变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煤炭的局面;“从量计征”的局限在于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也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价格的变动。
贵州此次提出“从价计征”的方案,也符合中国资源税改革的大趋势。一方面,就贵州的情况看,早在2011年10月1日,贵州就曾宣布,贵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企业均“按煤炭销售价格”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另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此前提出了“加快资源税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说法。
但“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昨日就对媒体说,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正在酝酿当中,“不过,当前出台从价计征会增加负担,应先‘清费’再‘立税。
事实上,贵州省省长陈敏尔也强调,全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要下决心,积极稳妥改,地方出台的费用,要纳入此次清理的重点,应清尽清,税率的设定要考虑企业负担。陈敏儿称,“改革后的利益分配机制等关键环节要再做研究,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把这次改革做成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
有分析指出,贵州的举措同样可能为未来全国资源税的改革提供借鉴。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财政部财科所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称,“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将于明年上半年内实施,到2015年末,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扩展至其他矿产资源。”
就煤炭行业看,此举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将偏负面。“过去10年-12年期间,中国的产量增速令人难以置信。这一增速在短期内可能已不可持续。”普氏能源资讯全球煤炭编辑部总监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也就是说,中国煤炭企业既要看目前的经济形势和行业趋势,也要在一定程度上筹谋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