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法案,立法机构将对现有墨西哥《宪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以允许私人及境外资本进入墨西哥能源产业,通过签订服务合同、产量分成、利润分成等方式,提高墨西哥能源产业的生产力与竞争力,并最终实现推动国家经济增长。
此项能源改革法案8日开始在参议院内进行讨论。经过23小时20分钟的小组讨论和20小时30分钟的全体大会审议后,此法案终于在参议院全体大会上获得通过。大会期间,会场曾一度被对改革持反对意见的民主革命党、劳动党和公民运动党占领。
墨西哥总统培尼亚·涅托在其个人微博上对改革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表示欢迎,认为参议院做出了一个事关墨西哥发展前景的重大决定,并指出能源改革将帮助墨西哥更好地对其拥有的资源进行利用和开采,使墨西哥经济能真正从能源产业的发展中受益而得到增长。
墨西哥《宪法》规定,土地、水域及其他一切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石油、煤炭、天然气等油气资源仅能由国家对其进行开采,而电力资源因带有公共服务资源性质,也只能由国家统一进行发电、输电、变电与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