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安徽省部分行业依然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安徽省于近日出台《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并对高耗能行业及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
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落后年度目标任务,并做好相关企业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等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的内容,安徽省将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产能,对于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同时,安徽省还将清理整顿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对高耗能行业及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
另外,《实施意见》还表示,对推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健全责任延伸制度。对违法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