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自去年7月1日试行以来总体平稳,全省绝大多数居民户用电未涨价,用电量增幅明显下降,但也有居民反映申请合表用户家庭人口基数划定标准过高、申报免费用电量不畅等问题。为此,2014年起,省发改委将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进行调整完善。
据悉,申请合表用户的家庭人口基数划定标准,由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明年起调整为5人及以上。
针对申报免费用电量不畅问题,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开展居民阶梯电价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负责协调民政部门、供电企业做好低保、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及执行工作。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简便、高效、优质服务。
同时,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每月向同级供电企业提供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清单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负责在民政服务场所开展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政策、申请办理程序的宣传解答。而供电企业负责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受理免费用电基数的业务申请,具体落实好低保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负责通过报纸、广播、张贴告示等渠道,告知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及时前往供电营业场所办理免费用电基数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