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开始实施,各地推出不同的阶梯价格方案。按照要求,阶梯电价中,首档用电量作为基本需求用电,一般维持原价。第二、三档电价相应提高。据发改委称,推行阶梯电价后,全国80%的用户电价保持稳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表示,阶梯电价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大的调节作用,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普通居民用电负担大幅降低,用电支出、用电习惯、用电方式均有不小改变。
发改委称,已于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同时,发改委还强调,要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扰乱电价秩序。
在阶梯电价之外,包括北京在内的部分地区已于近几年试行峰谷电价制度,但该制度尚未全国推广。
发改委在通知中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要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