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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村煤矿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埠村煤矿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矿继2008年被省国资委授予“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13 年,该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和谐企业、文明家园为宗旨,注重理念引领,不断将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同时,该矿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标准8大测评项目,28条测评内容进行了重点打造,巩固提升了文明创建成果,为推动该矿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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