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发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决定作用,增强内在发展动力,优化外在发展环境,坚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综合管理机制,重点从“消化、转移、整合、淘汰”四方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5年时间,实现三个主要目标:一,产能规模达到基本合理,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总量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兼并重组取得进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效益好转,盈利水平回归合理,行业负债保持可控,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建立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
方案按照山西省经信委工作职责,确定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5项主要任务:一是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规产能;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过剩产能退出;三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四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方案还从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升级、跟踪监管项目、强化检查考核、加强信息公开等6个方面,提出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推进措施。
方案要求各市经信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推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注重加强与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