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原材料司周二下发通知,将开展第三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各地和中央企业须于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本企业的申请和上报工作。
2013年工信部分两次公布了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共有155家钢铁企业进入名单。首批名单在4月8日公布,以一线企业为主,共45家;12月9日公布第二批企业115家,主要为二线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做好钢铁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工作,与地方编制项目清理整顿方案衔接要求,此前两轮名单的公布,标志着国家对于钢铁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一批、转移一批、淘汰一批的淘汰产能布局向实质性推广迈进了一步。列入此名单的企业将会受到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的优惠。而未能列入该名单的企业,将采用差别电价、信贷收紧等经济手段,节能环保等法律约束,以及行政问责等措施,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逼迫企业退出钢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