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国家能源局制定了一系列压减煤炭消费、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的措施。
东部地区煤炭消费将受管制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会上说:“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2014年京津冀鲁将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削减煤炭消费量1700万吨。而这一数字在2017年则是8300万吨。按大气治理“国十条”要求,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要实现负增长。
上述地区煤炭消费的削减,将通过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
2014年国家将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关停小火电机组200万千瓦,实现煤电脱硫比重达到100%,火电脱硝比重达70%。
清洁能源在2014年仍将得到鼓励和支持。根据能源工作安排,2014年将新核准水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占比60%。
对比行业公布的数据,2014年水电、风电、光伏发展的目标,均超过2013年实际发展规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也高于去年底能源局提出的1200万千瓦的总量。
目前,国家根据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分区域定价,风电、光伏发电电价标准高于火电上网价格。国家能源局称,今后将逐渐降低新能源入网电价,2020年前实现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价与火电持平。
在天然气的宏观调控上,第一要务仍是增加国内供给。天然气供应多管齐下,地方不能只靠管道气,通过建储气站等方式,运用调控手段解决气荒问题。同时,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发展。
在需求管理上,结合各省区市天然气需求情况,制定中长期供应计划。针对各地“煤改气”集中上马的问题,吴新雄特别强调:“民用煤改气要有序进行,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我们坚决支持改,但是一定要有气源改,不然怎么行呢?”
此前,发改委、能源局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煤改气”项目气源合同,有序实施“煤改气”项目,不可一哄而上。
为增加天然气供应,煤制气在经过多年试点之后也进入决策者视野,去年底大唐煤制气已正式向北京供气。能源工作会议对煤制气的基调是:以重点示范项目为主,实行严格控制管理,防止遍地开花。国家能源局初步规划到2020年,煤制气规模500亿立方米以上,占国产天然气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