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4名参与该调查的委员一致认定,有“合理”迹象表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以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销售,而中国大陆产品还得到政府补贴,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此前,美国商务部已于1月23日对此发起初步调查。发起这项调查是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该公司称,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 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分别为165.04%和75.68%,同时中国大陆出口商收到的政府资金补贴幅度也超过允许范围。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决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可以继续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的上述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今年3月和6月就反补贴和反倾销作出初步裁决。
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智库学者与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
对于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