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周期环渤海地区主流动力煤品种交易价格的运行情况如下:
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主流成交价格分别报收555—565元/吨、545—555元/吨、550—560元/吨、545—555元/吨、565—575元/吨和565—575元/吨。其中,在天津港的交易价格区间与前一个报告周期持平;在曹妃甸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普遍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5元/吨;在其它四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普遍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10元/吨。
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动力煤: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主流成交价格分别报收475—485元/吨、470—480元/吨、470—480元/吨、465—475元/吨、490—500元/吨和490—500元/吨。其中,在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5元/吨;在京唐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25元/吨;在其它三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普遍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10元/吨。
从对环渤海六个港口交易价格的采集计算结果看,本报告周期,24个港口规格品中,价格下降的港口规格品数量由前一期的20个减少到了18个;价格持平的港口规格品数量由前一期的4个增加到了6个;没有价格上涨的港口规格品。
本报告周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运行结果表明,(1)本期,价格下降港口规格品的数量占比仍然高达75%,表明该地区动力煤市场在本报告期内的继续处于“买方市场”格局;(2)本期,价格指数环比下降了9元/吨,下降幅度有所收窄;(3)本期,4500大卡动力煤在各港交易价格区间的降幅明显收敛;(4)截止到本期,价格指数已经连续六个报告周期下降,累计降幅已经达到了69元/吨。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调整铁路货物运价,其中明确,“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等铁路本线煤炭运输运价率每吨公里提高1.5分”。分析认为,尽管铁路运价上调增加了动力煤到达港口的销售成本,但是似乎仍难以冲抵上期周评中提到的各项因素对环渤海地区动力煤市场的不利影响,导致本期环渤海地区动力煤交易价格继续下降。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发布的海运煤炭运价指数(OCFI)显示,本报告周期国内海上煤炭运价继续回升,而且升幅有所扩大。2月18日,海运煤炭运价指数OCFI报收756.94点,周环比回升66.0点,升幅9.55%,升幅比前一期提高了7.13个百分点。具体到部分主要船型和航线,2月18日与2月11日相比,秦皇岛至广州航线5-6万吨船舶的煤炭平均运价上涨了1.0元/吨至34.5元/吨;秦皇岛至上海航线4-5万吨船舶的煤炭平均运价上涨了2.8元/吨至25.5元/吨;秦皇岛至张家港航线2-3万吨船舶的煤炭平均运价上涨了3.5元/吨至31.7元/吨。(李学刚,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