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要求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三年行动实施办法,加大政府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力度,建设矿井要做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产达标”,生产矿井要做到“持续达标”。继续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机结合,定期组织考评,加强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撤销称号。对不达标矿井坚决停产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坚决关闭。
福建省还要求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信息化系统,督促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在2015年底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并配足配齐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值班值守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