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钢铁、水泥等行业年年要淘汰落后产能,年年总量会增加,迄今钢铁产能已经在10亿吨左右,水泥产能在30亿吨左右。
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指出,下一步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标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在控制产能总量、调整优化存量、规范市场秩序、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工夫。
他指出,过去市场质疑的等量替换,只是一个过渡性措施,不是永久性措施。“政府要尽量减少用行政手段去压减过剩产能,而是要通过不断地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让优胜劣汰的机制能够起作用,让市场去根据企业的运行情况,自动调节过剩的产能。”苏波说。
此前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被称为化解落后产能的总体政策方案。
但该政策只提出“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的办法,并未明确提出采取市场化手段来消减落后产能。
相反,上述总体方案指出, 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等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并抄报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基础上出具认定意见,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
上述置换原则措施,一直饱为诟病。因为这种等量替换,实际上是把一下淘汰的产能换一个方式,重新集中起来变成一个新的产能。这也就是过去反复淘汰落后产能,实际产能却不断增加的原因。
苏波指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今后几年不以任何名义备案新增的产能项目,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实施减量置换,通过强调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产业准入标准,加强运用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经济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严格执法和市场竞争淘汰一些落后的产能。
但他同时强调,像水泥这些绝对过剩的行业,置换解决不了过剩问题。中国的水泥生产量已经占全球的60%,所以总量上有过剩,像水泥这样的行业最终还要靠市场去调整。
他指出,下一步,化解产能过剩要与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要约束有形的手,放开无形的手,注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多地采用法律法规和经济市场化的手段,综合运用环保、节能、质量技术安全标准等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
此外,还要进一步地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活动的行政性干预,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
这契合了此前一些行业专家的建议。即,国家主管部门主要将精力用于环保、安全、节能等监管方面,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