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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两项资金”
山西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03-28 09: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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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消息,山西省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两项资金”,时间为今年1月1日起至国家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
据了解,“煤炭两项资金”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是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政策措施试点中的两项经济政策,2007年10月启动实施,为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转产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
自2012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山西省煤炭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省政府及时出台了“煤炭二十条”政策调控山西省煤炭工业形势,其中一项措施就是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全省煤炭企业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这一项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企业利润空间,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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