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111工程”是指,在全省打造3个主体集聚、特色突出、错位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10个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扶持100家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企业,发展壮大1000家规模网商。到2015年,使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在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率达1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率达6%以上,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万亿元以上。
据介绍,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方面,主要是发挥煤焦、钢材等产业优势,完善煤炭交易中心、焦炭交易中心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功能。
新政提出,对电子商务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在财政方面,由省级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在山西省设立全国性总部、营运中心(基地)等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在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等方式,并支持发行电子商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门槛准入方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商务企业可分期缴付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