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山东能源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党委制定下发了《管理人员量化绩效考核办法》及《管理人员工作实绩考核标准》,对管理人员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为把考核落到实处,古城煤矿专门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矿长具体负责的考核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坚持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分类定量三原则,古城煤矿对全矿在职机关、工区、厂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为百分制,内容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内容、考评结果每月按时张贴公布。考核实行半年汇总、加权,年度评议、奖惩制度,并按照同类别、同级别人员进行排序,对考核半年和年度结果为前三名的同类别管理人员,分别按照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5%和10%一次性给予6个月奖励;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同类别管理人员,分别按照上述标准降低工资收入,按月执行,向后顺延半年。此外,绩效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将作为提拔任用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较差、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管理人员,将受到诫勉谈话、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通过对全矿管理人员实行量化绩效考核,古城煤矿健全和完善了矿井竞争激励机制,能够客观、准确地掌握和了解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尽职履职能力情况,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形成了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有效促进了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培养造就了一支能够与时俱进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丁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