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济南公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4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五年化解钢铁、水泥、炼油等行业产能过剩工作进行了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济南市明确提出,通过推进主城区钢铁、水泥、炼油等企业搬迁或转产,优化产业布局。
济南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引导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区域集中。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水泥、炼油等企业搬迁或转产。支持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建设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暨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引导市区水泥生产能力有序转移和环保搬迁,推进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现有熟料、水泥产能及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熟料产能外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