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严格落实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矿井停产整顿要求,所有停产整顿的煤矿矿井,按照监管权限由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达停产指令,相关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所有停产整顿的煤矿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只能进行通风和排水,停止井下一切维修维护活动,每个矿井到井下进行通风和排水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所有停产整顿的煤矿矿井,待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正式出台后,再进行分类处理。
严格落实对停产整顿煤矿的监管措施。曲靖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停产整顿煤矿矿井(包括地方煤矿、中央企业驻曲煤矿、省属煤矿),由煤矿矿井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按照每对矿井指定1个部门、明确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标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真停实停。对所有停产整顿的煤矿矿井,逐一登记造册,记录煤矿基本信息、盯守部门和监管人员。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级领导带队,煤炭、煤监、安监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停产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所有停产整顿煤矿的名单,各县(市、区)政府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曲靖市要求,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矿长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做到入脑入心。各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管指令,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绝不可重利益轻安全,绝不可拿矿工的生命健康当儿戏。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定要认认真真抓好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切实做到真盯真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