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曾经高喊反腐,也曾在煤焦反腐领域大展拳脚的省部级高官,终未能在这场利益牵绊中幸免。
过去十年,山西煤炭资源开发主体几经更迭,经历了从国有走向私营,再从私营被收归国有的反复历程。在此期间,行政调控权一直影响着资源获取、安全监管、整合等至关重要环节。也正因此,与煤炭相关的一些腐败行为,伴随着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过程中。
山西煤炭的黄金十年,既为当地带来了巨额财富,也为这巨额财富的分配创造了寻租空间。
这也让山西的反腐,始终摆脱不了与煤炭的复杂纠葛。
在中央反腐力度空前加强的背景下,山西在交出靓丽反腐“成绩单”的同时,也在努力建设煤焦领域惩治与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反腐组长落马
2014年3月1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对于金道铭的落马,山西当地官场并不意外。山西省一位长期研究煤焦产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在山西官场,早有人预测,金道铭迟早要出事。但对于金道铭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人开脱,还是令很多人惊讶。
山西官场中人对金道铭的一致评价是:胆子太大了,多大的案子都敢管,而围绕着金道铭的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都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不同于其他人,金道铭曾经任职中纪委的特殊背景,被山西省内众多人所瞩目,而金道铭任职山西省纪委书记的几年,正是煤炭市场井喷,山西省煤焦领域内的大案要案不断爆发的几年。
金道铭长期担任煤焦反腐小组的组长,这使得他和山西省不断爆发出的贪腐大案多有牵涉。在已经公开的信息中,金道铭在白培中、张新明案中均有牵涉。
而在处理诸多腐败案中,金道铭在不同案件中的处理态度,呈现出明显的差别。在一些案件中,处理明显较轻,而在另一些案件中,又处理很重。宽严失当的状况,终于引起了山西省一些老干部的不满。在去年中央巡视组驻山西期间,正是这些老干部们联合起来向巡视组反映问题。
与煤炭或多或少的联系,是山西贪腐官员的共同特征。金道铭被查出,让很多人联想到了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
侯伍杰是山西建国后因贪腐落马的第一位副省级以上的官员。从已经查出的案情来看,虽然侯伍杰的贪腐行为并没有直接与煤炭发生关联,但其主要的买官案中,仍然隐隐约约浮现出与煤炭黑金的瓜葛。一些向他行贿的官员,也牵涉到为煤炭矿主们充当保护伞。
在任职太原市委书记期间,侯伍杰接受时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请托,希望能在其晋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的职位上给予帮助。侯伍杰先后3 次收受邵建伟给予的10万美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手表一块。在早期,有不法人士充当煤矿的保护伞,山西警界一度曝出腐败案件。
作为山西省的主导产业,煤炭经济既为当地带来了巨额财富,而山西官场已被查出的贪腐行为多数和煤炭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黑金诱惑
煤炭资源的每一次洗牌,都意味着财富的重新分配,也预示着新的腐败高发期即将来临。在近十多年中,山西的煤炭资源完成了从国有走向私营,到从私营再度被收归国有的三步历程。
最早从国有走向私营的过程中,煤矿多数处于不景气中,尤其是负重较多、为机制沉疴所牵绊的国有企业。在世纪之初,为了激活山西的经济,山西省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入股煤矿。
一批民营企业借此机会,从政府手中获得了廉价资源。“刚转向私营时,很少有人愿意办矿,煤不好卖。”据一位煤炭行业人士透露,因为当时煤炭还是冷门货品,煤炭资源几乎是不要钱地让私营业主使用。
到2003年,煤炭市场逐渐回暖。煤炭价格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迅速走高,从最初的每吨几十元,发展到今天的800元。煤炭变得越来越值钱。
其后,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文件。一个储量约为700万吨左右的煤矿,每年交的资源税款达800万元。
为了少交钱,个别矿主少报资源储量,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贿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现象。有些煤炭企业不仅少报资源储量,运营过程中,还拖欠、不交水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等费用。
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通过贿赂,煤矿主们得到或维持着继续采矿的权力。但贿赂出去的钱,一定会通过煤炭开采加倍赚回来。在贪腐行为的背后,是对监管的松懈,正是在这一时间段内,山西不断爆发矿难事故,带血的煤一度令山西的形象一落千丈。
2005年,出任山西省代省长的于幼军,有感于山西煤焦领域的问题重重,亮起了煤焦反腐的大旗。当时,于幼军在发言中称:非法违法煤矿的存在,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对国家利益的掠夺、对人民群众的犯罪,是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毒瘤。
在于幼军的主导下,2005年9月,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开始。这次专项行动,指向就是严查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在煤矿企业里坐地分红,通过家属、身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等腐败行为。
专项行动严查之下,一批违法违规的煤矿得到整治,一些涉嫌私挖滥采的煤矿陆续被关闭,诸多触目惊心的案件相继被暴露出来。
2008年,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旗帜鲜明地将反腐方向指向煤焦领域,充分显示了在这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峻。
一位长期关注当地能源问题的研究人士表示,山西在煤焦领域内的反腐,可以写一本小说。据其介绍,当时成立反腐败小组,中心思想其实是端掉一批煤 矿,将清缴拖欠政府的资源价款列为首要任务。两年下来清缴金额达304.14亿元,2353名官员被查处,其中7名为厅局级官员。在这7人中,大同市原副 市长王雁峰、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两人案发于同一个案件,被领导小组定位为典型大要案件。
不过,虽然清缴资源价款为山西带来了滚滚的财政收入,但贪腐的土壤却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很多产煤区的县市,基层政府向煤炭企业征收的税费,往往名目繁多,随意性很大。在征收或不征收、征收多少的范围内,腐败寻租空间仍然很大。
临汾是山西的煤炭重产区,两位副市长曾在此翻船,一位是苗元礼,在任时敛财达700余万元;另一位是周杰,在担任副市长时,还兼任临汾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领导组组长,利用这项权力,周杰共收受贿赂及非法占有财物价值达270余万元。作为临汾市市长助理的张德英,也接受了私营业主12万元左右的礼金。
而此时,在山西一些重点产煤县市区,腐败开始从主管官员向下扩散,即使是一个科级官员,只要是和煤炭有关的部门,比如煤炭局、安监局、国土局等 部门,便拥有对资源强大的调控权力,一旦寻租,其产生的利益甚至远高于一些省厅级官员。也有少数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隐秘地“入干股”、充当“保护伞”, 甚至直接经营煤矿,形成“官煤勾结”。
反腐任重
以山西近十年的煤炭产业发展历史来看,这一基础性的能源产品,从其勘探和开采作为起点,在其产运销的链条上,产煤地的各级地方政府、掌握运力资源的铁路局、沿海港口,均有腐败的机会。
从煤炭资源配置开始,谁拥有开采的权利,谁就具有了一夜暴富的机会。可以说,分配煤炭资源开采权便是分配财富。从一开始,绑缚在一块煤上的利益,就由拥有配置权力的政府和企业所共享。
而企业要想坐享煤炭收益,也必须维系好与政府的关系。一些煤老板常常会选择通过各种管道向官员输送利益,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即便是 2008年以来,山西重拳整治煤炭领域腐败,但官员“伸手煤矿”入“干股”、违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的案件仍层出不穷。比如,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党委书记陈 美等人,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3050万元。
直接插手煤矿之外,一些官员则利用手中权力充当“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如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文,涉黑非法经营获利450万元。
即便是煤炭资源纳入国有企业经营,同样存在腐败的空间。在已爆发的案例中,先后有国企负责人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案件,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受贿120万元。
而在煤矿整合中,因为政府权力过大,也同样出现了一系列贪腐案件,并伴随着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比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原区经贸局局长赵勇在东梁煤矿的国有产权转让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煤老板们与部分政府官员的利益关系,则更加直接,诸如参股煤矿等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从未停止。这就是为什么山西蒲县一个县的煤炭局局长郝鹏俊,能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
在煤炭市场最火爆的年景里,整个煤炭产运销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分享了煤炭带来的利益。一个夸张的说法是,那时各大煤矿的门卫,都是人人羡慕的肥差,保安队长嫁女儿,宴席上全是货运公司老板和煤炭贸易商。
而反思山西在煤焦领域内十多年的重拳反腐。山西实业家协会会长刘道玉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煤炭作为重要的资源,在过去十年中,由于其历史性的紧缺,每次的出让就是一次财富的转让和重新分配。在这个过程中,部分有权力的官员,在资源调配过程中随意性很大。
山西也在努力寻求经济转型,但其以煤炭、焦化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短期难以改变。金道铭落马一个多月后,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悉,申的落马和他长期在山西任职经历有关,除指向其“染指”太原市房地产开发外,也和目前正在备受关注的一起山西能源并购案有关。
山西正在构建煤焦领域惩治与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期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机制上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