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出台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水排污许可证管理已全面实施,但大气排污许可证管理尚在探索中。许津荣建议细化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现行法律只对大气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层面也没有出台相关管理细则。建议加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化大气排污许可证在核发、管理、处罚等方面的规定。”许津荣说。
此外,许津荣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首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在法律修订中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分工,避免职能交叉、监管缺失,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其次,确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的法律地位。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耗量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条根本性措施。建议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写入法条,倒逼各地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再次,完善部分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现行法律对传播大气污染防治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在挥发性有机物、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规定尚属空白,而这些领域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较大影响,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填补相关领域的污染防治规定,并对制定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