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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等竞争性国有独资公司一律混合所有制改造

    湖北省今日正式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湖北将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突破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
    《意见》共分为八个方面、28个小项,其中“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紧随总体目标之后。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要求来看,湖北省要求国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改制重组,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实现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湖北国企改革是在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进行的,《意见》给出的一些举措,实际上是降低了民营资本参与这些行业的门槛。他认为,民间资本的增量参与其中,也改变了许多民间资本“无处投资”的情况。
    “国企低效、市场化程度低的存量资产非常庞大,借助本轮改革,引入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能加快产业升级、化解落后产能。”董登新认为,本轮湖北国企改革的关键点就在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股权多元化,从而改变国企一股独大的局面,引入高效的、更加接近市场化运作的民营资本,“二者相互促进,才能激发市场活力”。
    事实上,《意见》也提出了要对国有独资企业全部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到2015年,湖北全省国企要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任务。
    此外,在资本运作方面,湖北还将鼓励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现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目前,湖北省属各集团公司旗下的上市平台有湖北能源、襄阳轴承、东湖高新和楚天高速等4家公司。另据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此前介绍,到2020年,湖北将力争使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从现有的13%提高到50%左右。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已向省属企业下发了本轮国企改革的《指引》,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向各企业提供改革参考。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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