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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4年底前全省治理涉煤乱收费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了解到,山西省将加强涉煤收费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地方政府私自设立、行业协会超标准等各类乱收费行为,此次涉煤收费检查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据悉,此次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就是要取消专门面向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不合理的服务性收费,取缔一切涉煤乱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的征收标准;严格规范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标准。

   涉煤收费监督检查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包括严格查处违反矿产资源补偿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15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严格查处地方政府私自设 立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查处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查处煤炭运销等单位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费 等行为。涉煤收费检查的重点部门是,交通、环保、消防、工商、建设、国土、矿管、煤炭管理、煤运、安监、质检、水利、林业等部门。

  记者 了解到,从7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并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20%。另外,山西省将规范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行 为,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相关手续;对降低的收费标准,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相关内容。降低收费标准后,要督促收费单位及 时变更收费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

  “各市物价部门要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并对所属县市进行下查一级和交叉检查。”省物价局有 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可以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有利于推动煤炭行业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进而促进煤炭工业可 持续发展,保障山西省综改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另外,山西省还将进一步规范煤炭交易服务费、水资源费,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收取的煤炭交易费标准由向买卖双方各收取0.10元/吨暂降为向买卖双方各收取0.05元/吨,全省采矿企业的采矿排水水资源费统一暂按每吨原煤或原矿3.00元计征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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