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风电装机年年翻番,但一直困扰风电发展的并网难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特别是风电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的影响一直遭到质疑。
为稳定风电并网和统一标准,2009年由电监会主管的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电科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针对国网自行制定的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提升为“国标”的法则制定。
2010年7月,标准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同年11月形成送审稿,2011年4月,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决通过了标准报批稿。此后,该稿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报批电监会。
据了解,新的标准规定了对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的技术要求,修改完善了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无功功率/电压控制、有功功率预测、风电场测试、风电场二次部分等技术条款,并增加了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LVRT)要求。
“新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通用技术要求,与能源行业标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共同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电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标准实施颁布的意义在于促进我国风电有序地规模化发展,确保大规模风电并网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可靠供电。”
该人士还表示,该规定已于 2011年底批准发布,一共发布的还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联合发文,批准发布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该指标准规定了风电场主要生产和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