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从来都是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所向往的,产业链的延伸可能意味着更多的盈利和更多的G D P、税收、就业。目前煤炭市场形势不好,当然更想从事煤化工。对此,或许可以讲大道理:中国“富煤、少气、贫油”的能源储备提供了发展煤化工产业的基本条件和论据,而充足的煤炭供应和相对其他能源品种较低的煤炭成本是煤化工产品竞争力的关键,煤化工发展可以优化能源结构和缓解石油供应压力。
在目前煤炭市场比较弱的情况下,单单煤炭企业的生存就足够提供发展煤化工的动因。
事实上,整体来说,中国煤化工规模已经不小,而且一些煤化工产品产能已经过剩。据统计,中国2012年煤炭消费总量为37.2亿吨,而2012年广义的煤化工(含焦炭和半焦)原料用煤总量(不含燃料煤)就达到了7.2亿吨。从供需角度看,中国的一些煤化工产品的产能可能也已过剩。至2009年传统煤化工产业累积生产电石和甲醇分别为2200万吨和3000万吨,实际消费量却仅分别占据各自总产能的68%和53%左右。2012年甲醇总产能超过5000万吨,但实际需求量却仅占总产能的60%左右。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最近煤化工的发展热潮除了煤炭富裕省份地方政府的推动,也有着市场难以阻挡的力量。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煤化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煤炭的附加值,实现煤炭的就地加工转化,以拉动地方G D P增长和就业。从企业的角度而言,主要考虑的是煤化工产业的成本与利润问题。以前的煤制油项目研究曾对影响煤制油成本提出来三个要素进行考量,基本结论是:投资方面,在中国投资建设的同等规模的工厂,成本只有美国的65%;煤炭成本方面,其开采成本比美国低得多;在人力资本上,同等规模工厂,内蒙古项目每位工人一年8万人民币,而美国则是8万美元。由此业内判断认为,煤制油项目有利润空间,这其实也反映出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煤化工的乐观判断。但事实上,此一推断没有说服力。因为企业盈利受市场容量的影响,还受水资源成本、环境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动态影响,而且这些成本都将进入快速增长期。
最近低迷的煤炭价格使得煤化工投资的热情愈加高涨,新一轮较大规模的产能过剩似乎已有苗头,投资一拥而入。雾霾治理背景下的煤化工行业如果对市场空间和利润没有足够的把握和做好功课,可能面临很大的风险。
煤化工是否有利于环境治理。这个问题可以煤制气为例。首先,煤制气的大规模发展似乎是为了解决天然气短缺矛盾,为解决城市雾霾提供可能性。至少从表面上看,煤制气是排放量低的清洁能源。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煤制气得到的天然气属于对煤炭加工后的二次能源,其原料是煤炭,煤制气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高耗能的生产过程,意味着更多的煤炭生产同一单位能源产品。如果从全国范围来看,煤制气没有达到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目的,也达不到减少排放的目的,因为将生产过程考虑在内,煤制气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比直接使用煤炭要多。大规模发展煤制气替代燃煤,实际上只是将污染排放从东部转移到了西部,整体上还是增加了全国的排放量,不利于应对减少碳排放。其次,煤化工对水资源的消耗同样不容忽视。生产煤制气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资源。目前通过发改委审批开展前期工作或者已经被核准的煤制气项目,大多集中在新疆、内蒙古和山西等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这些地区的水资源往往比较缺乏。如果新建的煤制气项目加剧这些地区缺水现状,水资源供给问题反过来将会对煤制气生产和收益造成负面影响,需要慎重对待。
那么政府应该怎么做?简单说政府需要总量控制规模,通过做好战略规划,引导煤化工应该在什么地方做和应该做什么产品。煤化工大规模发展对中国来说是否有利,回答这个问题取决于许多商业考虑和前提条件,当然还有政府目标的侧重点。对于煤化工,国家的基调应当是支持的同时加以限制。无论如何,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规划,对煤化工产业的有序发展加以引导,在于什么地方该做,什么产品该做这两个关键问题上慎重规划,总量控制。
在对地方的考虑上,也要让煤化工产业的发展从当地资源能源禀赋及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出发,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符合当地建设与运输条件,不能不结合当地情况不考虑自身资源特点而盲目发展。在对产品的考虑上,要尽量选择一些相对环保、市场缺口大、可延伸性强、有利于进行精深加工以提高附加值的产品,关注煤化工主要研究领域以及关键技术的进展,尽量采用高新技术。
政府最近设立了较高的煤制油气准入门槛,也明确了基本产业政策:煤制油气不能停止发展、不宜过热发展和禁止无序建设方针;坚持量水而行、清洁高效转化、示范先行、科学合理布局、自主创新等基本原则;以及示范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以及满足具体的能源转化效率、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综合起来应该是很全面了,但是现实中是否能够真正的规划和引导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还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以及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