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一期隶属于福建电力(香港)有限年期公司,后者是马来西亚云顶集团下属一家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全资子公司。湄洲湾一期则是我国最早得到国家批准的全外资电厂之一,主要采用BOT方式运营。该项目于1998年3月正式动工,#1、#2机组分别于2000年9月、2001年3月并网发电,日常运行和维护由中国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承包。
从5月份通过上述收购议案到实际控股湄洲湾一期,国投电力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6月10日,福建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核准转让后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核准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公司合同、章程。20天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又核发了《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国投电力董事会认为,此次收购将有助于该公司落实三大沿海火电基地之一福建火电建设,优化电源布局,具有长远战略价值,并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国投电力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目前在火电、水电和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均有大量涉及,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是其主要业务架构。在火电方面,国投电力旗下就包括国投北疆、国投宣城等近10家全资及控股公司。
国投电力预计,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有望同比增长70%以上。除了水电和处置资产带来效益外,在火电方面,主要得益于煤炭价格下行,火电发电标煤单价同比下降;再就是部分火电项目本期无重大检修计划,发电量同比大幅提高。
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火电企业不仅面临脱硫脱硝的压力,且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常规火电机组及热电联产机组建设也逐渐受到限制。国务院此前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此外,国家在2012年9月颁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其中规定,重点控制区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
“之前,热电联产机组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是不受限制的,但是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地区热电联产机组也要受限制,只能发展风电和太阳能。以后到‘十三五’时期,火电政策会越来越严,不会再放开。”曾有电力企业高层如是对本报记者说。
尽管如此,国投电力目前仍在加大沿海火电布局,不光是项目收购,还包括扩建已有沿海项目。“我们作为一家全国性的电力公司,电力资产分布广泛,合理的电力资产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国投电力董事长胡刚曾向媒体介绍,该公司已在沿海布局了6台百万千瓦级机组,包括天津北疆循环经济项目二期、钦州二期和湄洲湾二期各2台。
7月23日,国投电力对外称,该公司近日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国投钦州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640号),同意建设国投钦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2台100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根据公告,该项目目前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国投电力投资占比为61%。
天津北疆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则是国投电力的另外一个火电扩建项目。
2007年7月26日,国投控股的国家循环经济首批试点项目天津北疆发电厂正式开工。该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和4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工程分两期建设,留有三期扩建余地。其中,国投北疆发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发电机组和2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由国投电力控股的天津国投津能发电公司(持股64%)开发运营,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23亿元。
今年1月份,国投电力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3〕26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国投北疆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在核准后2年的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国投北疆电厂扩建工程。
胡刚曾表示,国投电力必须紧密跟踪和准确把握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研判,做好各种应对预案,才能在宏观环境及产业的跌宕中实现持续的成长。
而在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背景下,上述火电项目也愈加注重环保。以天津北疆电厂为例,该项目将按照行业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建设二期的2台100万千瓦机组,并同时对一期机组进行改造,目标是让未来4台100万千瓦机组的排放指标低于现有2台100万千瓦的指标,打造一个环保循环经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