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供电有政策。 早在2009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和能源局就联合下发《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 2013年8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直供电有实践。各省市纷纷出台工作方案,如2013年《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方案的通知》,省经信委起草形成了大用户直供电输配电价方案,下达了《关于申报参加大用户直供电和多边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组织32户发电企业、110户用电企业参与申报。据山西经济报消息,山西省经信委称,作为山西工业保运行的方式之一,2014年该省大用户直供电的规模力争达到150亿千瓦时。
直供电有国际经验。世界各国也搞大用户直供电,日本1999年通过的“电力事业法”修正案中规定对电压等级20kV、最大用电功率2000kW以上的用户实行自由购电。符合要求的大用户共8300家,年用电量220TW˙h,占总售电量的30%,许多企业开始经营电力零售业务。
英国1989年议会通过了关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电力企业的民营化计划,将中央发电局划分成3个发电公司,1998年开始分阶段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竞争售电。目前英国任何用户,无论用电量大小,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澳大利亚从1994年开始规定最大用电功率在5000—10000kW之间的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商交易,开展售电竞争,这部分用户的电量约占24%的市场份额。1995年降低大用户的标准,规定最大用电功率在1000—5000kW之间的用户也可以直接与发电商。到1999年,全部家庭用户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但是,有政策、有实践、有国际经验的改革真的就是正确的改革吗?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实践告诉我们:不一定!
二、直供电真的能创造价值?
直供电是为了打破垄断。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政府就是想打破单一卖家,形成多卖家多买家的局面。肯定是有利于竞争,对整个电力行业电力市场的活跃程度,对今后的竞争都有很大好处。能源专家韩小平也表示,按照这个思路,以后电网企业有可能逐步发展成为稳定的低利润型公用事业服务企业。如果把运营和销售进行一些分离,电网根据输电的电压等级和距离来确定一个输电的价格,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打破现有的垄断,电力直接交易还将为双方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
但是,电力的垄断是打不破的。从电力工业的特点来看,供电的安全要求决定了一个区域只有一个供电网络,不管用户用到的电向谁购买,都是通过这个网络提供。作者认为:从这个角度看,供电网络的垄断是电力工业的天然属性,没有什么可以回避,不必也不可能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