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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为煤企脱困

    国务院要求为国有煤企脱困的任务目的重于现有方案,因为无论方案如何,最后结果一定是国企盈利改善,因此,只要盈利不转好,未来就可能有政策超出市场预期。
 
  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部署要求,7月31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会同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电力司、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召开全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化解煤炭产能过剩、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加强煤炭进出口管理、加强金融支持等具体措施,商定了煤炭脱困工作近期重点任务。
 
  表面上看是煤炭供给过剩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但真正引起重视的可能是煤炭行业长期亏损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2014年5月,龙煤集团三天两起矿难,5人死亡;7月17日,双鸭山煤矿工人罢工;7月29日六部委深入龙煤调查,国务院发文要求做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
 
  分析认为,四种方案影响不同,但最终结果一定是国企脱困。

    1、化解产能过剩最优方式是加速小煤矿关停,按照14-15年剩余要关停的1300处小煤矿估算,可供关停的产能在1亿吨以上。
 
  2、严控超能力生产,目前已有的方案一是国企减产10%,但根据相关成本曲线测算:若方案实施,能带来的价格回升仅有6.5%,国企总收入仍是减少,利润也将被民企蚕食,起不到改善国企脱困的效果。方案二是安监局提出的下半年异地交叉监管,按照2012-2013年异地交叉监管的结果,监管完成后2个月内煤价都会回升,而本次是在国务院要求的为国企脱困会上煤监局主动提出的交叉监管,效果很可能大于前两次煤监局简单自发的监管。
 
  3、加强进出口管理:方案一:加强煤质控制,目前的进口煤质基本已经满足国家的灰硫要求,高灰的越南煤已经明显减少,褐煤的灰分和硫分基本满足要求,因此,很难从品质和环保上限制。方案二:金投网报道进口关税提高3%-5%,有望增加进口煤成本,但提高国内煤价的幅度应低于关税提升幅度。
 
  4、加强金融支持,如果单独针对国有煤企,将降低国企融资成本,结果是降低煤价的同时也改善国企盈利。但这属于政府补贴,预计长期持续的可能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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