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铝的化学性质活泼,在空气中易与氧发生氧化反应。由于煤矿井下潮湿,又常含有酸性气体,在煤矿井下使用铝包电缆,会进一步加剧铝的氧化速度,使电缆因腐蚀而不得不频繁更换,还可能由于腐蚀而引发电气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其二,电源的三相之间往往不可能绝对平衡,铝包电缆的铝包外皮常有一定的电流负载。由于铝的膨胀系数较大,电缆发热后其接头处容易松动,发生氧化甚至分断,形成断路点,使外皮出现高电压,严重威胁人身安全。若造成电火花,则有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因此,《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煤矿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电缆是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我国从未对任何型号规格的铝包电缆产品发放安全标志。煤矿使用的铝包电缆应立即强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