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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圈地”难破“地下煤海”开发僵局

  针对众多煤炭巨头“圈而不开”、“多圈少采”的现状,从去年开始,新疆接连出台措施,治理“资源圈地”行为,迫使企业“动真格”,兑现入驻前关于投资建设煤电、煤化工项目的承诺。但一些人士和专家认为,在目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从紧”的情形下,自治区单靠治理企业圈占资源,而不调整相对超前的新疆煤炭产业规划,很难破解准东这片“地下煤海”的开发僵局。

  2011年10月,新疆公布《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要求今后在新疆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须缴纳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其中每吨动力煤15元,焦煤及配焦用煤20元;开采煤炭资源用于疆内煤电、煤化工等转化项目的,地方经济发展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40%收取。

  这一规定明确提出,“探矿权人领取勘查许可证6个月内未开展勘查工作或未完成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的,将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也将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这意味着新疆开始采取措施,对煤炭开发“圈而不探”、“圈而不采”的行为进行治理。

  然而,自治区发改委、煤炭厅,甚至自治区人大都拒绝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无独有偶,几乎所有在准东地区投资的煤炭企业对此也都讳莫如深,避而不谈。一位不愿具名的某煤炭企业驻疆高管表示,他所在的企业,在加大能源转化项目投资方面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他同时承认,眼下就投入巨资发展煤电、煤化工的项目,各方面条件显然还不够成熟。

  准噶尔盆地是我国第二大内陆盆地,盆地东部正在规划建设的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横跨昌吉回族自治州的4个县市。这里煤层厚,埋藏较浅,易于开采,开发潜力很大,仅准东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已探明煤炭储量就达190亿吨,丰富的煤炭资源吸引了国内煤炭企业巨头纷至沓来,参与开发。

  然而,迫切希望从能源转化项目中获益的地方政府不久却发现,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巨头并不急于开发,这让他们头痛不已。吉木萨尔县一位领导干部慨叹道:“质量好、容易开采的资源,基本上被外来企业瓜分完了,而他们却再也不提当初与自治区签订的协议,现在的情况是有煤的人不开发,想开发的人没煤。”

  进入新疆的大企业几乎都是以煤电、煤化工作为获得资源开发权的最重要理由。而如今,除了原煤的开采和外运,绝大多数能源转化项目还处于“论证阶段”,没有实质性进展,这种情形在准东地区尤为明显。自治区煤炭厅一位负责人称,大企业大集团的“圈地”行为,已使新疆能源产业发展面临两难境地。

  尽管新疆治理“资源圈地”的措施严厉,但一些专家和人士认为,由于国家对于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的限制,新疆煤电、煤化工等煤炭产业深度开发项目,在短期之内仍不会有大的突破,只能还是地方政府一厢情愿的“发展冲动”。

  自治区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原总工程师王龙经说,按照自治区的规划,要求企业上马的煤化工项目主要是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但国家根据整体能源战略布局,对新疆报批的煤制油和煤制天然气规划,除了伊犁河谷的煤制天然气工程之外,还没有批过一个类似的项目。

  企业反映,由于距华东、华南等目标市场路途遥远,出疆铁路、电网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新疆的煤炭、电力难以外输,而本地市场空间狭小,煤化工产品和电力本地无法消化,这都是新疆煤炭资源开发的主要制约因素。

  2010年11月,新疆与西北电网750千伏正式联网,至今,一年多时间内,疆电外送累计达到30.39亿千瓦时,也仅仅相当外送电煤103万吨,相比新疆现有产能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专家分析,按照自治区煤炭产业规划,到2020年,全疆煤炭产能每年将超过6亿吨,但根据目前相关统计数据,自治区在现有煤炭产能1.4亿吨的时候,本地消耗量每年不超过7000万吨,通过河西走廊外运也就才2700万吨,还有近4000万吨的产能寻找不到出路。

  去年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启动哈密至郑州±800千伏高压直流外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准东至重庆的±1100千伏的特高压线路也正在规划之中,但一条正负1100K V的特高压线路,年输电容量不过1000万千瓦,每年消耗的煤炭也不过3000万吨。对于准东地区煤炭企业动辄上千万吨的产能规划来说,靠几条特高压线路能否承载大量消化煤炭产能的希望,还有待观察。

  鉴于全国和新疆煤炭的产能已远远大于需求,一些专家建议,国家宜通盘考虑,尽快明确新疆作为我国煤炭资源后备基地的地位,根据环境承载力重新规划准东地区的煤炭煤化工产业,做到适度开发,这样才有可能防止地方的“发展冲动”加剧产能过剩和高耗能产业带来的高污染,同时避免企业对煤炭资源的低层次开发、低水平利用,缓解当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周海魂说,煤化工、煤电都是高耗水产业,而准东地区几乎没有地表水,附近虽然有一个水库,但每年能用于开发准东的水,最多不超过12亿立方,按照这里的规划规模,水资源远远不够,根本无法承载目前规划的诸多项目,这还没把恢复生态的用水量算进来,因此,准东地区的开发,必须“量水而为”、适度开发。

  针对当前准东地区已开采煤矿的现状,王龙经、周海魂等专家认为,新疆决不能再走内地先开发、后治理的老路,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更要重视环境保护,因此,有必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目前,在新疆每销售一吨煤,企业上缴的资源税只有2元。周海魂等专家提出,有必要提高煤炭企业过低的资源税率,迫使企业控制产量、提高煤炭回采率,避免资源浪费。或者以资源的占有量来征税。此外,煤矿开发中,企业承诺恢复环保的费用只占到总投资的2%。周海魂认为,在自然环境极端脆弱的准东地区,生态恢复成本高昂,2%远远不够。而且这些环保费用目前由企业自己掌握,是否真的财尽其用很难保证。他建议,今后这笔费用应该由政府掌握或者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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