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建立专门管理账户,对各涉爆单位作业现场的班组长、核销班长、放炮员、瓦安员和火药库库管员、武保部民爆物品管理人员及井口检身员收取安全保证金,实行逐月考核,逐月兑现,逐月计入个人账户。
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民爆物品专项安全检查档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火药库、作业现场的炸药、雷管的入库、保管、领取、运输、存放、使用、核销及各涉爆单位爆破作业地点的放炮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下发专项通报,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发现涉爆人员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三大规程”中有关民爆物品、放炮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经举报查实,给予举报人2000-20000万元不等的奖励。
爆破作业现场汇报制度。炸药、雷管运到现场时、爆破过程中及放炮结束后,由班组长、核销班长、放炮员、瓦安员、安检员共同清点炸药、雷管数量,做好记录并向矿调度、安监处井口信息站、通风区调度汇报,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流失等情况。
出入井检身制度。每个班次设2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矿有关规定、制度的出入井检身员,对出入井职工进行火工品专项检身,以确保炸药、雷管及其它物资不流失。
攀煤大宝顶矿宣传部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