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提出,创新扶持模式与政策,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民营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领域遴选一批重大项目,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以及各类新型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深入推进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试点。
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抓住国家整合央企资源契机,通过股权多元化等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导向性行业领域集中。加强央企与地方合作,支持长春、吉林等地与央企共建产业园区。
产业发展方面,吉林提出,重点支持高铁等重大技术装备走出去,鼓励建材、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成套设备境外输出和国外建厂,进一步提升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围绕医药健康、生物制造、生物农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九大产业专项计划,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争取国家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