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广东省国资委下属的企业类型,涉及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工程建设行业的共有10家公司。其中,积极投身于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上市公司为广东省粤电公司(粤电力A)以及广东省水电集团(粤水电)。
粤水电两家子公司参与混改
就在广东省国企改革方案出台后的第三天,粤水电便发布公告宣称,旗下的轨道交通和建筑安装子公司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混合制改革。然而,从二级市场的表现来看,8月20日公告发布后的股价依旧表现疲软,始终徘徊在6.7元上下,平均涨幅2.38%。显然与今年初炒作国企概念股时出现的涨停趋势大相径庭。
今年3月,粤水电在前期资本市场炒作国企改革之时,股价曾一度从4块附近上涨到差不多6块,短期涨幅接近50%。其中,上市公司披露的远高于市场价的回购股份计划无疑是市场信心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作为动作最为迅速的国企,粤水电的改革举措已箭在弦上。其中,旗下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将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合作,此次合作拟采用并购民间盾构设备的方式增加公司设备数量和资产总量;或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债合作等,引入不低于一套盾构机设备或低于5亿元资金,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建设、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并逐步拓展污水管网、深隧、电力管缆等新市场。
对此,中投证券的分析师认为,该项混改若顺利成型,有利于提升施工主业盈利能力和改善资金需求,加速在手订单执行,助力轨道交通业务业绩释放。
另一方面,建筑安装公司也将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股权合作,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债合作,引入低于5亿元资金,主要在维护发展好房屋建筑与机电安装专业基础上,拓展电力、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市场,建设智慧城市,向城市运营商角色转型。
银河证券的分析师对此表示看好,“公司在建筑公司中率先向新能源大幅转型,新能源项目储备丰富,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做大市值动力强烈。”同时,上述中投证券的分析师认为,该项混改同时也将推动母公司在新能源业务上的进一步拓展。“混改引入民资夯实主业后,可使现有货币资金更为专注加码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总体来看,混改并不能短期贡献实在业绩,但中长期将给公司带来深远影响。”
目前,母公司粤水电在清洁能源业务开发上仍然处于高速成长期。储备清洁能源项目预计在3.5-4GW,其中新疆木垒风电一、二期共计100MW的项目预计明年初并网发电,同时包括阿勒泰风电、广东韶关风电以及达坂城风电项目目前均在稳步往前推进。
中投证券分析师预计至2016年,粤水电有望实现约700MW清洁能源发电装机量,贡献利润2.3亿-2.5亿元,且公司上半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0.82亿元,也主要源于清洁能源优异的现金流贡献。
粤电力三项业务引入民营资本
作为粤电集团唯一的上市公司,粤电力A长期为外界关注,在国企改革的浪潮中也充满想象空间。主推粤电集团整体上市一直以来是广东省国企改革的重要筹码,但却迟迟未能实现。此次新一轮改革方案出台,显然,以粤电力为先驱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是较易实施的绕行方式。
事实上,粤电力一直在积极引入民营资本。早在今年初,粤电力就发出公告声称公司签署了两项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发布了一项投资合作项目信息。一项是控股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的惠来电厂5、6号机组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由粤电力、广东启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惠来县沿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三方股东分别以65%、25%、10%的比例出资,目前正大力推进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项目相关前期准备工作。5、6号机组规划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总投资约80亿元,计划2017年投产。
其次,控股子公司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的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热电冷联供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4台39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公用设施。项目首期总投资约30亿元,计划于2016年内建设投产。而粤电花都是由粤电力和广州国叶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65%、35%比例出资建立。
同时,粤电力还拟投资合作的控股子公司广东惠州平海发电有限公司的“平海发电厂一期扩建工程项目”,拟开展平海电厂一期扩建工程3、4机组(2×1000MW)的前期工作,工程动态总投资约80亿元,预计在2016年实现机组双投。平海发电有限公司是由粤电力、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投资竞业有限公司等三方股东分别以45%、40%、15%比例出资建立。
上述三项业务,累计出资达190亿元人民币。
当然,共用事业的国企改革必然会引起更多的关注和质疑。
一直以来,由于粤电集团持有粤电力A股份占比达67.39%,国有持股比重过高,是外界认为粤电集团的整体上市进程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此一来,粤电力成为了粤电集团境内发电资产整合的唯一上市平台。有分析人士认为,广东国资改革重点推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能会为粤电集团打破困局。如上文所述,粤电力A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稀释股权,为粤电集团的资产注入腾出空间;同时,粤电集团可以通过引入民间资金,提升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为将来注入上市公司铺路。
而根据今年6月发布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除粤电力及其控制的发电资产外,粤电集团将根据所控制的剩余境内发电资产所存在的审批手续不完善、盈利情况、合作协议约定以及土地使用等各种问题的解决情况,在前次重组完成后5年内,通过收购、重组等方式逐步将经过整改后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粤电力。粤电集团在境内电源项目开发、资产收购等方面给予粤电力优先选择权,如粤电力放弃开发或收购,粤电集团将在项目建成投产或收购完成并符合上市条件情况下注入粤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