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方案》吸收合并、注销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201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吸收方式合并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成立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吸收合并前,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亿壹仟万元整,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佰肆拾叁亿玖仟伍佰零伍万捌仟柒佰陆拾玖元整,吸收合并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2.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嘉峪关市雄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轩峪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超市等经营实体变更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3.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出让、转让或清算等方式处置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4.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吸收合并后,其债权债务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