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日本市制定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14年年底,散煤清洁化替代率达到60%;2015年年底,散煤清洁化替代率达到70%;2016年年底,散煤清洁化替代率达到80%;2017年年底,散煤清洁化替代率达到90%。
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前,本市煤炭经营企业要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逐步形成覆盖所有乡镇村的优质燃煤供应网络,洁净燃煤售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优质原煤供应体系、型煤加工配送体系、散煤清洁化替代政策支持体系和农村住户用煤保障监督体系,实现空气清新、蓝天碧水的目标。
按照方案,本市将确定优质燃煤供应主体,确定供应方式和销售渠道。组织优质燃煤供应企业与本市民用煤配送站对接,由优质燃煤供应企业向民用煤配送站提供符合我市燃煤标准的清洁煤炭。
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密闭煤炭加工和配送中心。通过选煤、配煤等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提高优化煤炭质量,形成区域性的优质煤炭产品供应布局。积极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2014年采暖期内,推动农村地区12万台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更换工作。对于生产销售劣质燃煤和无照经营煤炭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清除违法经营,杜绝不符合本市煤炭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本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