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环保、煤炭部门日前第一次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检查煤炭购销台账建立情况、煤炭购销数量、煤炭购销渠道及煤炭来源和销售去向登记、煤炭质量指标、燃煤单位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环保、煤炭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严格查处。
为保障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淄博市及各区(县)成立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日常监管中,环保、公安、交通、质监、煤炭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开展执法联动专项行动。
淄博市限定2015年1月1日后,煤炭经营企业进场集中经营,每个区(县)原则规划建设1~2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煤矿企业、燃煤企业、洗选加工企业和铁路专用线、转运站等储煤场地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年底前达到建设标准。2015年1月1日后,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对不符合要求的场地进行清理、取缔。
同时,严把煤炭进口关,在高速公路下路口,铁路站点,国道、省道主要路口等地设置煤炭卡口,堵住劣质煤进入淄博的主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