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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火电企业环保改造 价格杠杆促“超低排放”

空气污染已成为影响百姓生活的“心肺之患”,而燃煤火电厂是污染排放大户。如何在满足经济社会用电需求的同时减少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是我省力推的减排举措。昨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释江苏率先出台价格政策力促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与效果。


    我省是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大省,截至2013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占全国排放量的4.6%和6%。我省也是火电装机容量大省,截至2013年底,达6738万千瓦,居全国第一。正因为此,火电厂减排意义重大。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必须在2020年前淘汰落后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以上,其余现役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而根据江苏的实际,我省提出更高的要求,“比起国家的计划,升级改造时间要提前两年完成!”省环保厅总量处处长杨新芝说。

    根据国家最新安排,江苏2014-2020年主要发电企业现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5881万千瓦。我省对任务进行分解,今明两年要完成2195万千瓦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其余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

    要实施“超低排放”,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上马新的环保设施。如何才能撬动更多企业主动加大环保投入?在政府“严管”的同时,合理利用市场价格杠杆,成为江苏的主动选择。

    今年10月,在国家出台价格政策前,为鼓励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省物价局出台价格新政,规定对达到“超低排放”的机组实行电价加价政策,暂定为每千瓦时加价1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0.4、0.4、0.2分)。

    “这样的政策,对企业减排积极性产生极大促动。”杨新芝说,目前已有一大批企业主动申报“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形成“你追我赶”的态势,其中在新政实施前便已主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苏龙热电,将成为第一个可以享受“环保价格”的企业。

    事实上,通过“环保电价”推动减排,是“十一五”以来我省行之有效的好做法。2007年,我省按要求实施脱硫电价,对达到考核标准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2012年我省开始实施脱硝电价,对达到考核标准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3年,我省实施除尘电价,对达到考核标准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分钱。

    不过,公众更关心的是,这些企业是否能真正运行这些环保设施?会不会出现“拿了钱不运行”的状况?对此,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均有实时在线监控,同时也会加强督查。“我们是按季度考核,考核达标,企业才可以拿到这笔钱。对于超过低排放限值而低于一般限值的,将没收相应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对于超一般限值的,要没收环保电价补贴并处电价补贴1-5倍罚款。明年1月1日起,还将按照新的环保法,按日累计处罚火电企业的超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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