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得的一份山西“取消的煤焦运销票种名称一览表”显示,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
这些票据包括: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单、山西省煤炭公路运销统一调运单、山西省煤炭公路运销省内电厂用煤统一调运单、外省公路煤炭入过境统一调运单、山西省焦炭公路出省定额附票、山西省焦炭公路地销专用定额票以及山西省焦炭公路上站定额调拨单等。
港富集团黑色行业首席分析师张志斌对本报记者表示,依照这个文件来看,山西省第一阶段重点是要砍掉销售环节的地销、出省和基金费用,而生产环节的费用并未提及。
2014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还专门指出,山西省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其实,取消涉煤税费征收更大程度上是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清路。2011年1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施行。虽然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已经改变了征收方式,但煤炭资源税仍然实行从量计征,除了焦煤资源税上调至每吨8-20元之外,其他煤种资源税依旧执行0.3元~5元/吨的税率。
2012年开始,煤炭价格大幅下跌,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2014年10月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
分析师戴兵表示,各地对煤炭有很多地方性的税费,这次改革主要是先清理税费,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提供条件,然后资源税的征收才能由各地方政府重新按照政策范围进行落实。
在清理涉煤税费方面,煤炭大省也走在了前面。近日,山西省宣布涉煤清费基本结束,通过清理各类涉煤收费,可为煤炭企业减轻负担170亿元以上。
目前山西省煤炭资源税征收的具体标准还没有公布,因此单凭取消的销售环节收费项目,资源税改革的最终效果还不好判断。
“仅看销售环节清理的费用,如果煤炭资源税按8%征收,对企业的影响并不大,但由于生产环节费用治理情况仍不明确,因此在资源税征收初期,可能会给煤炭企业增加一定的负担,因而综合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张志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