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煤检站,是山西原有煤焦公路运输体制的缩影。煤检站6项职能,其中5项与查证基金、票据收费有关。
政企不分、垄断经营、监管方式落后等背离于市场经济的煤焦公路运销体制,为权力寻租留下了土壤。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下属4个煤焦管理站半年时间非法收取放车款共计3500余万元,4名站长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3名副经理被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煤焦公路运销环节多而杂等弊端严重阻碍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势在必行。山西“重手”进行煤焦公路运销体制改革,以建立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焦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
从2014年12月1日起,山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取消对晋能集团及其市县分支机构、基层站点和省焦炭集团、各市县焦炭公司及其所属各站点的行政授权或委托,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和各站点停止履行煤炭焦炭运销管理、查验票据及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等21项行政收费授权。同时,全面取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等9种煤焦公路运销票据。
行政收费授权取消了,公路运销票据取消了,各类稽查收费站点的职能没了,随之而来的是,山西将在年底全面撤销各类公路煤炭、焦炭管理站(含稽查点),煤炭、焦炭营业站(含分站),企业电厂用煤管理站,驻矿(场)开票点等焦炭驻厂站点,共计1487个。
体制改革需要付出巨大成本:每年减少过百亿元的财政收入,4万多站点职工要妥善安置。“改革可以清除煤焦公路运销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缩减运销环节、提高运销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整个煤焦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山西省省长李小鹏说,“付出这样的改革成本,值得。”